| ●纳税人不论有无经营收入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,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,到办税服务厅的纳税【纳税申报】窗口办理纳税申报手续,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有关的纳税资料。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,到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任何一个营业所储足当月应缴纳税款(委托银行扣税的个体双定户请于每月10日前到指定扣税帐户储足当月应缴纳税款,并拨打3983888进行电话申报扣税),在申报期内持纳税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的【税款征收】窗口办理完税。纳税人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期申报、办理税款入库的,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到办税服务厅的【资料购领】窗口领取《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》或《延期入库申请审批表》,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入库手续,申请批准后,按批准的期限办理。
●税控用户进行纳税申报注意方面
1、税控用户企业纳税必须在每月申报期内1-8日内到专办窗口办理抄报税手续,抄报税时需时需带备:
① IC卡;
② 报税盘;
③ 电脑增值税申报表;
④ 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;
⑤ 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;
⑥ 电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;
⑦ 电脑专用发票用票情况表;
⑧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;
⑨ 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(当月开具的所有发票,包括正常票、作废票、空白作废票、未开具空白发票)。
2、当抄税未成功时,请将带备的存根联交予【发票领购】窗口进行核对清点,核对清点后填写《增值税专用发票(存根联)调取清单》,填写完毕后,将存根联送稽查股扫描,待生成一个补录
数据软盘后,将该软盘送【发票领购】窗口导入数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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